为了进一步激发基层妇联组织活力,联结更多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更多创新、优质的社会服务,市妇联决定举办“幸福·她”首届珠海妇女儿童家庭创新公益项目大赛,申请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升妇联组织项目化、社会化的服务运作水平,凝聚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通过项目化运作、资金扶持的形式,支持基层妇联组织具创意的、可实践的公益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妇女之家”建设,促进妇女、儿童、家庭与社区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村(社区)妇联(妇代会)、工业园区妇联等基层妇联组织,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的,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与省、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自组织联合申报。
(二)申报项目须以珠海市内某个村(社区)、工业园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妇女之家”为实施地点,并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
(三)村(社区)妇联(妇代会)或工业园区妇联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个社会组织参与大赛合作的项目不能超过3个。
(四)已被购买或资助且还在实施期内的项目不得申请。
三、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须以妇女、儿童或家庭为服务对象,在打造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家庭等方面提供服务,分为第Ⅰ类、第Ⅱ类项目。
四、资助金额及条件
本次大赛资助资金总额为80万元。
(一)第Ⅰ类项目:资助金额5-10万元/个。
1、项目方向
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整体规划、服务设计和运作管理等内容的项目3个,资助金额10万元/个。
其他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3个,资助金额5万元/个。
2、项目时间:8-12个月。
3、除符合“申报条件”要求,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获得所在区和镇(街)妇联不少于资助金额50%的配套资金;二是须与省、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联合申报,并有不少于1名持证社工参与;三是在村(社区)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场地并具备基本服务条件。
(二)第Ⅱ类项目:资助金额1-2万元/个。
1、项目方向
困境儿童服务类项目10个,资助金额2万元/个;
保障妇儿合法权益类项目10个,资助金额1万元/个;
其他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资助金额1-2万元/个。
2、项目时间:2-6个月。
3、获得所在区和镇(街)妇联或村(社区)不少于资助金额50%配套资金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五、资金用途
本次大赛资助资金为无偿资助,由入选项目的申报单位统筹用于开展服务项目的成本费用等支出。
六、申报材料
需要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括:
(一)“幸福·她”首届珠海妇女儿童家庭创新公益项目大赛申报表。
(二)若与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联合申报的,还请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反面扫描件);
2、社会组织的章程(扫描件)。
七、项目评审
(一)初审
由市妇联相关部室负责人、社会工作专业人士、顾问单位督导等组成初审小组,对申报项目的项目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填报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
(二)评审
通过初审并在专业督导的帮助下进一步完善申报项目,将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经验;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的编列、配套资金情况等。
获得评审委员会通过的项目,将在市妇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项目,将签订合同并拨款。
八、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征集(2016年4月1日-30日)
申报单位请于4月30日17:00前将《“幸福·她”首届珠海妇女儿童家庭创新公益项目大赛申报表》(附件二)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官方电子邮箱x2112153@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市妇联将在4月15日前举办项目申报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项目评审(2016年5月2日-27日)
经过初审、专家指导完善、评审等环节后,确定入选项目。
(三)合同签订(2016年5月30日-6月3日)
(四)项目执行实施(2016年6月-2017年5月)
市妇联将在签订项目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划拨妇联资助资金,各区和镇(街)妇联的配套资金须在签订项目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到位。
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签订项目合同后,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需报市妇联批准。根据合同约定向市妇联提交项目的中期或末期报告,供主办单位了解并监督项目实施的情况及进度。
(五)项目评估及监督(2016年6月-2017年5月)
市妇联在第Ⅰ类项目实施中期邀请专家进行实地走访、督导。在第Ⅰ类、第II类项目提交末期报告后,对所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成效评估,并评定可持续发展项目。
九、其他
(一)本次大赛的全部入选项目须参加将于2016年第四季度举办的珠海市首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展览会,展示阶段性或终期服务成果。
(二)入选项目应在项目相关的宣传材料和活动展示中注明大赛的主题、主办方和妇联标识;应加强项目宣传推广,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信息报送、媒体报道、学习交流等方面安排。
(三)本次大赛邀请广州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顾问单位。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妇女联合会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斯齐、何翠红
联系电话:2217389、2112153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