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妇女群众权益维护机制,适应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营造有利于建设公正、高效的妇女权益维护机制的氛围,促进全市权益维护机制的建立,推动我市法制优良城市建设。今年以来,市妇联以推动《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和实施为抓手,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信息反馈机制的建立,加强社会各界和基层妇干对《条例》的了解和执行,使广大妇女知渠道、懂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能正确运用《条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条例》在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近期,市妇联将《条例》的宣讲作为新一届村居妇干培训的重要课程,由分管维权工作的胡约雅副主席、妇工部陈佩瑜部长分别为全市的村居妇女干部解析了《条例》这一重要地方性法规。
讲课人员就《条例》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亮点解读到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详细的解析。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出嫁女权益保护、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条例》相关规定,讲解如何依法维权。
同时,对村居妇代会如何做好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出具体措施:一是以村居为单位,整合妇女维权服务站资源,完善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为妇女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二是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引导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在辖区内发动组建一支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人士组成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四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宣传,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加大力度宣传24小时妇女儿童法律、心理咨询、健康服务热线,积极争取和充分利用市妇联资源帮助困难妇女,维护妇女权益,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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