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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家庭暴力,是社会和谐的根——婚外情、第三者插足、重婚是新一轮的家庭暴力

    发表时间:2010-04-02
 

毋庸置疑,家庭是社会稳定的细胞。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更好地达到安定、团结,社会文明才能不断提升,才能有效的控制各类家庭矛盾的发生,才能减少各类家庭案件的发生,所以,我非常感慨的体会到禁止家庭暴力是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根。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除了人们都已领会到的肢体接触的家庭暴力即拳脚相加,肉体上的摧残及视若路人,不尽丈夫父亲义务,夜不归宿等冷暴力以外,我感觉,婚外情派生的婚外同居,第三者插足、重婚,这种给女性精神上的打击,更为沉重。致使女性情感上长期压抑,导致身体上的不适,工作上的影响、失眠、情绪不稳定、患忧郁症、甚至轻生的案例不乏其人,其事并呈上升趋势。

二、对新一轮家庭暴力的呼声

在维权服务中,我常常听到这样的来电、来访的声音:“我丈夫在外有第三者······”、“我丈夫在外又组织了家庭,并且生有小孩几岁了”、“我丈夫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已经好久不回家了”、“我丈夫不回家,不给小孩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这种撕心裂肺的痛哭声,无言的抽泣声,让人感到阵阵心痛!

笔者认为:婚外情导致的同居,第三者插足、重婚给女性受害者的创伤更深,这种伤痛更难愈合。应视为新的家庭暴力,应是家庭暴力的范围。

三、应对措施

那么该如何应对和解决,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制止家暴,不但要加强各类宣传力度,而且要制定更完善的惩罚措施。如公务员发生以上案例怎么办?警察发生此类案件怎么办?政府官员发生此类案件怎么办······?

我们不能光靠亡羊补牢,不能光靠发现婚外情如何······采取双规,这样的案例,人们除痛恨之外,已经麻木了!

难道我们就这样束手无策?要监管!要力度!要措施!要威慑力!要让违规者知道后果如何严重,不寒而栗!

二、珠海要实行妇女庇护制度

珠海虽然实施了三项措施:

一是市妇联已实施窗口工作日值班制度及24小时维权服务热线(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在内)体现了真正的维权热线24小时维权服务。对家暴案例给予了法律上的指引、帮助。

二是家暴可以通过110报警,受家暴侵权的妇女可以尽快得到司法救助,获得报警回执,得到被家暴第一手证据。

三是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在全国首先试行了妇女维权《人身保护令》这样有效的对实施家暴的一方给予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以上措施仍然没有直接让需要保护的受害方得到有效的保护,实行家暴被侵权妇女庇护措施能锐减不良案件的发生。因此,实行家庭暴力的庇护所,是社会的需要,要尽快实行。

以上案例笔者认为:婚外同居、第三者插足、重婚是新一轮的家庭暴力,应坚决杜绝、遏制任何家暴行为的发生。

毋庸置疑,禁止家暴是社会和谐的根。

 

 

                        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

                        贾永莲律师

                        00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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