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推进珠海市规范化幼儿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化幼儿园的创建工作提出“硬指标”。“全市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所有幼儿园均须参加本次规范化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力争2015年底前全部通过规范化幼儿园的评估验收。”
《通知》对不达标幼儿园的整改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对于目前用地总面积不达标的幼儿园,要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另择其它合适场地搬迁;对于目前用地面积达标,但因招生规模过大导致生均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达标的幼儿园,要责令其调整办学规模;对于其他原因未达标的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幼儿园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据悉,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各区也相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区规范化幼儿园达标创建及奖励工作。整改达标的幼儿园通过验收后,将由教育督导部门向社会公示并颁发规范化幼儿园牌匾。对于整改到期后仍未能达到规范化幼儿园标准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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