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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9项惠民促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补贴项目15个

    发表时间:2014-02-27
 

    近日,珠海市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实施19项惠民就业补贴政策,其中,针对高校毕业生的补贴项目就高达15个。
加大力度帮扶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原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为3年。为加大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新政策对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实现灵活就业的,其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到退休;新政策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履行劳动合同期限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补贴项目高达15个。
    新政策共增加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到基层岗位就业岗位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和租金补贴等5个补贴项目,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补贴项目达到15个。
    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业,以及创业后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同其招用的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岗位补贴;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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