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2014年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培训会(第四组)在珠海举行,团中央、团广东省委相关负责人以及11个城市的团委代表参加会议。
团中央自2013年9月起部署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旨在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构建社会维权工作体系,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机制制度,既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又进一步提升团组织履行维权职能的社会形象。
培训班上,团珠海市委介绍了珠海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启示和存在问题。珠海作为团中央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和广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阳光行动”亮相工作的试点城市,由团市委牵头,大力推动实施“阳光行动”、“青春护航计划”、“亲青家园”等服务项目,建设45个实体化服务门店,创建32个市级青少年维权岗,有效覆盖社区、园区、学校和网络空间,打造了资源社会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服务常态化的“四化”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共掌握重点青少年4000余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成长指导等服务超过3万人次,给予经济资助900人次,成功挽救失足青少年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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